
本臺訊 3月3日,記者從周口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獲悉,今后我市全部公安戶籍室實現(xiàn)全城通辦居民身份證異地補領、換領,包括省外、市外以及我市城區(qū)跨所、跨縣區(qū)的身份證補領、換領業(yè)務。今后居民補領、換領居民身份證,無需到戶籍地戶籍室,本人可在任意就近戶籍室申請補領換領。
換領只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:居民戶口簿;居民身份證(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);機動車駕駛證、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(fā)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。
同時,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主要包括: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;申領人提供的姓名、性別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號碼、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(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內(nèi)住址變更除外)與人口系統(tǒng)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;申請人相貌特征發(fā)生較大變化,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,難以確認身份的;有偽造、變造、買賣、冒領、騙領、冒用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和買賣、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;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。此外,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本費,嚴格執(zhí)行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對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,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;損壞換領、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的,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。
周口廣電融媒體記者 張博越
編輯:陳盼超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