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周口網(wǎng)訊:記者從市中心血站獲悉,在我省無償獻血者本人和無償獻血者的家庭成員(指獻血者配偶、雙方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),臨床用血費用出院時在醫(yī)療機構即可報銷。目前這項工作已經(jīng)在我市中心城區(qū)十多家二級以上醫(yī)療機構試點展開, 2020年2月1號將在全市醫(yī)療機構內(nèi)全面實行。
據(jù)了解,以往無償獻血者及其家庭成員在醫(yī)院接受輸血服務后,均是出院時先支付輸血費用,再攜帶相關材料到市中心血站進行報銷。按照省衛(wèi)健委《河南省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直接減免工作實施方案》和市衛(wèi)健委的部署安排,從2020年2月1號起,我市將正式實施獻血者及其家庭成員臨床用血費用在出院時直免,提高無償獻血者的獲得感和榮譽感,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、尊重無償獻血者的良好氛圍。
減免對象及范圍:
無償獻血臨床用血報銷對象:在我省無償獻血者本人和無償獻血者的家庭成員(指獻血者配偶、雙方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)。 無償獻血者獻血之后用血的,即可報銷本人及家庭成員臨床用血費用。
所需材料:
(一)無償獻血者本人在就診醫(yī)療機構報銷臨床用血費用需提供:
1.獻血證(電子獻血證);
2.獻血者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(如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、戶口簿、社會保障卡、軍(警)官證、士兵證、港澳通行證、臺胞證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)。
(二)無償獻血者的家庭成員在就診醫(yī)療機構減免臨床用血費用需提供:
1.獻血證(電子獻血證);
2.獻血者有效的身份證件(如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、戶口簿、社會保障卡、軍(警)官證、士兵證、港澳通行證、臺胞證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);
3.與獻血者關系的證明(戶口本、結婚證、派出所證明、辦事處、居委會、村委會及所在單位證明中任何一種即可);
4.確實無法提供與獻血者關系證明的,需提交《河南省臨床用血費用減免承諾書》。
上述報銷材料,無償獻血者及其家庭成員可選擇在網(wǎng)上上傳或在結算窗口提交紙質材料。無償獻血者及其家庭成員在血站或網(wǎng)上報銷臨床用血費用時,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《河南省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減免登記表》和就診醫(yī)療機構結算發(fā)票或清單。
周口廣電全媒體記者 張博越
通訊員 劉紅建
編輯:王濤
